憲法 增 修 條文 第 3 條 第 2 項 第 2 款

po文清單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關於「憲法 增 修 條文 第 3 條 第 2 項 第 2 款」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第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 ...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第1 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 ... | 憲法第三次增修 - 中華民國總統府中華民國83年8月1日總統(83)華總(一)義字第4488號令公布修正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全文10條.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 ...憲法第二次增修 - 中華民國總統府增修條文第十三條第一項及第十四條第二項有關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任命之規定,自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前之提名,仍由監察院同意任命 ...找憲法增修條文相關社群貼文資訊2021年10月17日 ·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第二十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 - 社群貼文懶人包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依照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增修本宪法条文如左:. 第一条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於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三依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十項之規定,議決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四依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修改憲法。

五依憲法第二十七 ...[PDF]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中華民國41年9月起編號)一、本次憲法之修正,旨在促進「不在籍投票制度」之入憲,並修正刪除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 第一項後段之限制我國國外公民須回國行使對總統、副總統之選舉權之規定,俾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依照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增修本宪法条文如左:. 第一条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於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案、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830801)-歷史異動條文 - 司法院法學資料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第1 條. 國民大會代表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二 ...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